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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53(第1页)

因为有记忆障碍,加上自闭不愿与别人说话,褚初的妈妈在教会儿子识字后,便教他写日记,不仅写做过的事,把要做的事也记下,以防自己忘记去做。

这个日记本相当于褚初的备忘录。

但是现在,不仅是日记本,除了那些被送来疗养院的书外大多是童话书,十年间这些书也只剩下最后一本《小王子》,属于褚初的东西全都被他那个父亲扔掉了。

虽然庄笙很想找到褚初的日记本,却也无从找起。

下了班回到家,庄笙正在洗澡,他的手机响了,庄笙在浴室里没听见。

在厨房做饭的孟衍关小火,来到客厅拿起手机,本想给庄笙送过去,一看上面的名字,随手便接了起来。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笑嘻嘻的女声,小笙笙,你要的东西我找到了哦,这次怎么谢我?要不要甩开姓孟的男人,一起出来跟我喝喝小酒呀?

姓孟的男人挑了挑眉,漫不经心地问道:你要跟谁喝小酒?

电话里,辛凰的声音一秒变正经,哦,孟二哥,我是说有时间的话咱们整个市局的兄弟最好能一起出去玩玩喝个酒什么的。

毕竟大家工作那么辛苦,偶尔团建有利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不然队伍容易散,不好带姓黎的那小子除外。

孟衍轻嗤一声,没理会她的插科打诨,径直问道:尸检照片找到了?传过来吧。

辛凰不敢有异议,乖乖听令,是。

说完正要为自己逃过一劫松口气,挂断电话前孟衍忽然又不咸不淡地说了句。

我的人,以后少调戏。

辛凰:

想骂,但没那个胆,不过只要对方听不见,心里骂几句也是可以的。

辛凰发过来的是褚初母亲的尸检照片,虽然没有解剖,但对伤口以及一些可疑性的地方都拍了照:一张全身照,两张局部照。

致命伤是在腹部,凶器是一把普通的水果刀;除了腹部的刀伤外,左边的手腕和右边的胳膊上各有一道乌痕。

当年负责尸检的法医在报告上写下:疑似防卫性伤。

而在案卷上并未提及这两处伤痕。

为什么没引起注意呢?这两处伤痕明显是在扭打过程中留下的,当年的褚初只有十二岁,不可以是他,而唯一在场的另外一个人是死者分居多年的丈夫,他难道不是很可疑吗?庄笙对着照片研究地非常入神,只是越看越不对,脸上表情是真实的疑惑。

这么明显的疑点,当年办案的人竟然就这么放过了。

孟衍与庄笙挨坐在一起,伸长胳膊搭在背后的沙发上,看起来像把庄笙整个人圈住了一样。

他头枕着沙发,懒洋洋扫了眼庄笙的手机屏幕,肯定道:

杀人的不是褚初。

庄笙神色一正,稍稍坐正了些,衍哥哥,你也看出来了?

孟衍嗤笑一声,轻轻捏了捏庄笙的脸,这么明显还看不出来,当你老公是吃干饭的吗?

这次被调戏的庄笙难得没有脸红,神情严肃地道:不,吃干饭的另有其人。

凝目望着身侧人满脸认真的模样,孟衍稍稍出了会儿神,然后轻声问道:你想怎么做?顿了顿,目光往照片上一扫。

光凭一张照片定不了他的罪。

皱眉沉吟片刻,庄笙仰头望向身后的男人,日记本。

他的眼睛闪着亮光,像黑夜里闪烁的星星,神秘美丽而又能给人指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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