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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1月20日零时十五分,喝了点酒,我尽量克制自己吧!
本来是想把这一篇或者更下一篇,归入到《飘零》这个章节的。
但写过去,发现这里讲述的内容已是承上启下了,为了更易阅读,我毅然决定另启一章,从这一篇起,归入到下一章中。
但起个什么章节名呢?我想不好,以为能用《广州打工》。
喝了酒,发觉是不恰当的。
删了!
我想流浪都是迫不得已的!
好端端的能生活为什么去流浪?写这篇时,董哥经过五天的“艰苦跋涉”
,已开车到达海南的海花岛了。
尽管我也一路叮嘱他注意安全,但这:一是出于友情的关怀,二则也是过上安逸生活了的人的说辞。
真在流浪的,艰辛何止百倍!
我也考虑在这个春节能重返三亚湾去卖眼镜。
我已看了货,放入购物车了。
但我今天放弃了。
第一,时间上太局促。
第二,买不到车票!
第三,估计得亏。
我算了下,最优选择,购进360个眼镜,本金得一千二三百,来回车费得上千,住宿得上千,生活费得上千。
这样下来得五千成本。
但你360个眼镜在一个春节假期能卖掉多少呢?假设没有执法来管你,假设一个假期能卖掉300个眼镜,也就七千块的收入。
剩下还有多少?不要说你卖不掉。
我想留在当地,每天赚个二百块的零工钱,都比这个强!
董哥他是幸运的。
他的出行并不是流浪,最多算个穷游,但别人呢?我也不想想了。
再说回我的文字吧。
我本来是想能写到五十万字,把这十一个月的流浪经历完整记叙。
但我现在这一刻,不这样想了。
我现在只想把余下的十天经历写完,大概能凑个二三万字,就算结束第三部吧!
至于其余的,我现在没想好,甚至说已经不想写了。
谁说残缺不是美?有人说,我写的像日记,有人说,写的像作文,更有人说,欠点火候。
我想我没赚你们一分钱,干嘛要这样贬损我?你不看就是了,我从没强制让你看过。
我自有我文字的不足。
但我又何受文字的桎梏!
否则,我也不会去流浪了。
那个人说我是“旷世奇作”
的,还在不在?他知不知道,我的旷世奇作一遍遍被强制删减?为什么?某法是允许你们这样做的吗?哎!
“某”
真是个天才用词,百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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