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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诫》没读几段,她就深深觉得,在世家做贵女真是苦差事。
亏得她过去还憧憬!
不过确实是理想的识字读本。
短短七篇,涵盖了女人一生所能经历的大部分家长里短。
许多简单常用字来回重复,不少是她此前见过、颇觉眼熟的字词,此时都黑白分明的出现在帛书上,化为音义兼备的学问。
王放让她莫要强求每个字都立刻记牢。
只要反复诵读,标记出关键的起承转合,自然会慢慢形成对文字的熟悉感。
用不知是谁的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
只是读得她心里憋屈,宛如胸口梗着一口老血。
好在王放也时常看她脸色,每当讲到已经被她违反过的各种戒律时,都只是意味深长地摸下巴一笑,然后快速带过。
毕竟,论违反清规戒律,他比她在行多了。
批评她?他自己都良心过不去。
这种从零开始的启蒙教学,教书的比读书的遭罪。
要确认她把该记的记住,不重要的地方,要说服她别浪费时间。
她若长久不言语,还得问:“懂了没有?”
好容易读到那句闯了祸的“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
,罗敷没事人似的,还在观察那个“顺”
字,王放已经满头大汗,两眼发花,嗓子又干又燥。
先前灌的那些浓茶都当汗出了。
手边再拿起小竹杯,茶早喝没了。
嬉皮笑脸求她:“阿姊,渴。”
罗敷还在跟那个“顺”
字较劲。
随手往墙角一指:“那儿有壶。
自己倒。”
王放叹口气。
半本《女诫》白读了。
只好自己给自己倒了水,咕嘟咕嘟喝了个痛快。
转头看,女郎手不释卷,精致小鼻尖,快贴在帛面上了。
他看没两眼,赶紧提点一句:“贪多嚼不烂,今日差不多了。
识字这事要细水长流,才能记得牢靠。”
罗敷这才依依不舍地把帛书放下,总算附和了一句:“嗯,知道。
学而时习之嘛。”
王放怔了好一刻,然后双眼发光。
前日他只讲了一句的《论语》,她居然记到现在?简直是孺子……孺女可教。
罗敷眨眨眼,指指床头那一大卷《论语》,邀功请赏地一笑:“我这两日经常读的。”
虽然不实用,但毕竟是人家的一片心血,总不能就此束之高阁。
虽然只有第一句能懂,但也不妨碍她“学而时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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