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一直看着赛场的右角,那些穿着白色球服的男生,我知道那是三中的学生,终于在我眼光搜索了三遍之后才发现于智重在那活动手脚,他站的位置,在我这个角度看,不容易看到,刚好被另外一个人遮住了。
看他的样子好像一边在活动手脚,一边和旁边人说笑。
我专门看了下,他的白色球服后面的号码是“7”
。
在球赛开始打的时候我的目光就一直追随着这个白色球服的“7”
,虽然我很少看篮球赛,但也知道他打的确实很好,首先不说别的,他打篮球的姿势都比别的男生好看不少,身材颀长,身姿敏捷,三分球投进了好几个,那边三中的女生各个神情亢奋,不停的大声叫着他的名字“于智重”
,他打篮球很专注,仿佛在做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每投进一个球就潇洒的甩甩头,和同伴会心一笑。
看着这样英姿飒爽的他,我的心跳根本不受我自己控制的疯狂跳动,我清楚的听到“咚咚”
声,一声一声的,快速敲打着我的心房。
我胸前的衣服在我不自觉的揪着中,早已褶皱不堪。
之前听石陶和大姨说的时候不觉得,现在看了之后才知道,这样的他简直让人根本无法移开眼。
看着篮球场每一个动作都完美到极致的于智重,我根本看不到其他人,我会为了他进球而暗暗欢呼,会为了他不经意的一个眼神和表情而心生愉悦,这种感觉,是由心生,我无法去用具体的语言去贴切的形容,但是我知道当我自己语文考全校第一作文满分的时候我都没这么兴奋过。
以前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我不相信一个人看另外一个人能一直看而不生厌,现在我似乎明白了,这是有可能的,对于智重的一见钟情肯定是谈不上的,可是不可否认,我经常看他看到移不开眼,而现在这种感觉更甚,他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魅力和气息让人无可抵挡,这样的人注定是焦点,不仅仅因为他长的帅球打的好,更因为他的自信,他的阳光,他浑身上下传递的正能量。
我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除了他,除了在篮球场上的他,怪不得陈悦一直说打篮球的男生最有魅力,甚至为了近距离接触打篮球的男生不惜自己也去打篮球。
以前我一直觉得打篮球的男生瞎闹腾,浑身上下晒的漆黑不说,还有一身的汗臭味,甚至有的邋遢的男生当众脱鞋脱袜子熏得人想吐也是有的,这让我一度非常反感,可如今我亲眼看到打篮球的于智重,我才终于明白怪不得那么多女生那么喜欢看男生打篮球,那么不顾形象的为心目中的男神大声呐喊助威。
我现在也有这种感觉,我攥紧衣角拼命的抑制住这种感觉,我怕我一个情不自禁也会大声叫出于智重的名字。
现在,我似乎渐渐明白我自己心中的感觉,确切的说,是对于智重的感觉。
以前一直在逃避,刻意的不去理清楚。
可是,现在,避无可避。
我把右手放在我的左胸口。
它的跳动一直在加快,快的我都有些快承受不住,我都能感觉它随时会从嗓子眼蹦出来一样。
“哇,三中的球技确实不错呢,看那个”
7“号帅哥,三分球都投进了好几个了,真他妈的帅,靠,又进了,太帅了”
陈悦看的津津有味,时而情不自禁的站起身捏紧拳头挥舞,一点也不为我们学校没投进球而懊恼,看她那样子,估计巴不得三中多投进几个球,而我,又何尝不是这样的想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关于校花的近身特工金牌特工陈雄,为了执行任务他重回校园成为了一名超龄大学生,贴身保护美女校花。他擅长杀人,出手狠辣,毫不留情,让敌人闻风丧胆!他擅长救人,医术诡异,神鬼莫测,阎王都惧他三分!他擅长美人,任何气质,各种类型,都敢上前撩一撩!他擅长踩人,世家纨绔权贵二代,踩不死你算你牛!...
此书完本!没有看过原著的,每个世界都可以当原创来看,无障碍阅读。从幕末的腥风血雨,到苇名国的狼子悲歌由鬼灭之刃的恶鬼斩尽,再到命运长夜的英雄争锋。执三尺剑,斩不义人。我叫结弦,这是我的剑圣之路。(简介苦手,请看正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这是我的剑圣之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这是我的剑圣之旅...
三年前,她是林氏家族的一个弃女。为了替母亲治病,毅然用自己一生的幸福作筹码,嫁给一个纨绔大少。在出嫁当天,她惨遭暗算,汽车失控坠落万丈深渊。是悔婚,还是那位纨绔大少的红颜加害?三年后,她再次出现,真凤归来,一身惊人武学与惊天医术,震惊天下。她发誓,除了治好母亲,让她过上好日子,更要让那个薄情大少,一生仰望!...
一朝穿越,虽然连户牌都没有,还是个战乱时期,但是好像除了吃喝生存这个大问题,剩下来的日子就如此的悠闲啊…发发家,种种田,致致富,再孝敬孝敬没有血缘关系的善良至亲。人生就是这样朴实无华啊只是那位大人能不能别总缠着我呀!...
...
从流量时代开始,林清原征途的前方是星辰大海!本书又名从撕比综艺开始的顶流之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华娱之我即是天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