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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徐茂看着林逊之将自己面前的杯子一点一点的倒满,心中也好似这逐渐被填满的酒杯,说不出的满足感。

著书流传后世,是徐茂毕生最大的愿望,现在就要实现了。

他觉得今夜的这十里飘香,酒味格外香浓。

“十里飘香酒,是越酿越醇了!”

“老师若是喜欢,学生下回再给您买些来。”

林逊之后面的这句话徐茂并没有听的很真切,他突然发现了更让他感兴趣的事物。

徐茂一把抓起青花瓷瓶,对着石桌上的烛火看了一会儿,又拿着瓶子疾步走到凉亭外面,对着月光仔细地瞧。

林逊之自是知晓徐茂的脾性,只是不知道这一个普通的瓶子,能有什么地方吸引了他?

他走到徐茂身边,“老师,这瓶子怎么了?”

“逊之!”

徐茂将瓷瓶送到他眼前,指着上面写着的,酒的名字,“你看这字!

!”

林逊之看向老师手指的地方,只见那瓷瓶上写着的‘十里飘香酒’,虽然只有少少的五个字而已,却依然能看出字体秀丽工整,笔锋却是铁画银钩暗含风骨,在这淡淡的银色月光的渲染下,脑海中忽然就勾勒出那人下笔时的样子。

不知怎么的,林逊之偏想起了酒铺里的那位小哥,见字如面。

第20章

“簪花小楷,逊之,这可真是漂亮的簪花小楷啊!

这不是飘香酒铺的东家写的吧?”

徐茂开心的胡子都抖了起来,“我记得你上次拿的酒来,那上面的字很是普通啊。”

也难怪徐茂如此高兴。

他撰写的启蒙书就快要完成了,对于书的内容,徐茂是很有信心的,可关于书的誊写,他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更别说之后的刻板,印刷了。

启蒙书籍,字体非常重要,必须要工整,端正,整齐,一撇一捺都最好要写的如同拿把尺子量出来一般。

因为那是给孩子们看的,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的文字,必须整齐,工整,才能让他们易于辨认,所以楷书是最适合的。

可问题是,徐茂自己擅长的是行楷,他的朋友,学生,包括林逊之都是在隶书或行楷方面颇有建树。

而且他们基本上都是写大字的,作为书籍的最佳字体,那非簪花小楷莫属了。

真正写的好的簪花小楷,要在写小字的时候,也能有有大字的那种舒展绰约,却又不失小字的紧凑严密。

写大字靠的是臂力,小字最主要的就是腕力,再加上手一定要稳。

一般来说,女子心细,手腕灵活,较为适合簪花小楷,徐茂也倾向于找个姑娘来做最后的誊写。

可是本来识字的姑娘家就不多,字写的好的就更少了。

徐茂寻找了好久,都快要放弃了,本打算自己努力练习一下,再一笔一画地写回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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