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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朱说道:“我还是觉得金荣嫌疑最大,陆宜人不再考虑一下我写的供词么?只需耍点手段,就能办成铁案。”
魏崔城一时有些动摇,但最终还是选择相信陆善柔的判断,“你们听陆宜人把话说完,我觉得还是有因情杀人的可能,王占魁或许妒火中烧,嫉妒李公子。
他在口供里说过,李公子举办文会宴会,他从来没有收过请帖。
他一个山西来的小秀才,没有根基,在国子监默默无闻,只能到秦楼楚馆寻找慰藉,刘秀做低伏小,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所以当刘秀堕了胎儿,投入李公子的怀抱,王占魁就失去了理智,顺手拿西瓜刀激情杀人,毕竟那个时候没有目击证人,他觉得无人知晓,就冒险杀人。”
陆善柔赞赏的看了魏崔城一眼,“你们把情理解的太狭隘了,爱是一种情,恨也是一种情。
恨比爱更加持久,炽热。
正如刘秀所言,王占魁不敢恨李公子,李公子是他望尘莫及的人,但是他敢恨刘秀啊。”
陶朱哇哇乱叫,“关刘秀什么事啊!
又不是她能决定跟谁……玩。”
刘秀低着头,她本以为自己不怕这些难堪了,但是当有人努力维护她的面子时,她会觉得羞耻。
刘秀心道:身为下贱的我,或许不配得到这些好人的帮忙。
为何越把我当个人看,我就越难过呢?
陆善柔说道:“陶朱,或许你生而不凡,所以言语行为都能超脱这个凡世的规则,潇洒不羁。
你不了解王占魁这种被圈子轻视、孤立的痛苦,他被人压在头上、抢了他喜欢的女人。
他没有勇气去恨欺压他、抢他的人,为了发泄怒火,他会把刀对向比他更弱的人,所以弱者往往会把刀挥向更弱者。
王占魁恨的是刘秀。”
魏崔城是在沙场征战过的人,现在在锦衣卫训象所,军营和锦衣卫里一些蝇营狗苟他是知道的,频频点头,“是这样的,能反抗的是极少数,王占魁肯定不是,一个只能在官妓的吹捧中得到安慰的人,他没有那么硬的骨头。”
连刘秀也转向认同陆善柔,“陆宜人说的有理,芳草园的姐妹们,如笼中困兽,为了争抢客人,困兽互相撕咬,没有几个敢恨笼子外头把我们当玩物的人。”
这个不公平的世道,身在底层,看不到出路,互相撕咬,不敢反抗压榨他们的人。
刘秀是其中的“异类”
,她不咬别人,也从不恨咬她的佩玉,她只觉得佩玉可怜又可悲。
国子监里的王占魁,是士人阶层的底层小人物,另一种形式的“佩玉”
,他崇拜李公子,如果李公子愿意给他一张文会的请帖,估摸他会去舔李公子的脚底板,根本不会记恨李公子曾经的忽视。
陶朱还是不服气,“说了再多道理也没用,死的人是李公子,又不是刘秀。”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陆善柔看着天色,不知不觉到了黄昏,夕阳西下,“你们跟我来。”
陶朱一听到《木兰辞》,脸色就不太对了,这是讲述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故事,“去那里?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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