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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这些年你妈妈对你并不好,你之后可以和我一起去美国,我在美国一所很好的大学教书,我能为你申请到那所学校。”
“我不需要,下午还要上课,我先走了。”
黎央从座椅上站起来,话说得决绝:“你也不用再去学校找我了,我不会答应的。”
“等等,央央你别走!”
付祈文情急之下拦住了她的去路。
眼前的少女生得漂亮动人,眉眼还有几分像他。
付祈文听那位校长朋友说,她的成绩很好,性格乖巧文静。
哪怕从小没有父亲,母亲不闻不问,她也靠着自己也长成了最优秀的模样。
而这样一个优秀的小姑娘,是他的女儿,身体里流着和他相同的血脉。
十几年没见,昨晚见到她的第一眼付祈文就感觉到亲切和喜欢。
就算……就算她不愿意捐出一个肾,他也很想认回这个女儿。
“央央,捐不捐肾是你自愿的事,我不逼迫你,但你能喊我一声爸爸吗?我先前答应的事都愿意为你做到,我能带你出国,在国外念很好的大学……”
付祈文话没说完,门被人怒气冲冲地推开,门板砸在墙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看清来人是谁后,付祈文满眼的震惊错愕,又浮上一层深重的愧疚。
“小衫你、怎么来了?”
黎衫曾经有多爱慕这个男人,如今就有多恨他。
她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从小父母偏心哥哥,给她的关爱也只是从手指缝里挤出来的一点,少得可怜。
父母给她的每一笔花销都是精打细算过的,要不是哥哥愿意打工给她挣学费,她当年连大学都上不了。
日常开支她得自己赚,黎衫找了份家教,辅导的那个小男孩就是付祈文的儿子。
大概男人多少都有救风尘的情结,一个男人的同情是很容易转化为恋爱的。
补完课要是下大雨,付祈文会主动开车送她回学校,她生病时,他给她买药买粥,关怀备至。
黎衫长得漂亮,大学里追她的男生不少,付祈文比她年长十多岁,但人帅气又儒雅,还比学校那些愣头青多了几分成熟,从小缺爱的黎衫很难不为这样的男人心动。
在又一次下着暴雨的夜晚,付祈文照常开车送她回去,黎衫解开安全带没下车,而是主动吻了上去。
二十岁的女孩儿,鲜活得像初初绽开的玫瑰,身体玲珑有致。
夏天的衣服又薄,她贴上来的那一刻,男人的理智被本能的欲望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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