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一次,林鹤洋独自前往沃尔玛时遇到了威廉·诺里斯。
升入二年级的他已经和上一年同宿舍的中国舍友搬出了学校,在离沃尔玛不远的olentangycommons合租,也考下来驾照,买了人生中的第一辆车。
那时正值他大二上学期的感恩节前夕,林鹤洋还惊讶了一下,转念想起威廉·诺里斯已经毕业了。
那胖乎乎的美国男生身边跟着那几乎和他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妹妹。
他们在面包区的货架之间相遇,威廉·诺里斯先看到了他,与他打了招呼。
他们大概有半年没见了。
连寒暄时都多了几分生疏。
林鹤洋很难想象一年前的这个时候他们几个人还一起热火朝天地跑去威廉家做客,度过了他人生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感恩节,而威廉的父母在那短短一天里给予他的温暖比他原生家庭一年里给他的都多。
他是这样任性地认为的。
他们有些尷尬地沉默了两秒,然后威廉·诺里斯说,最近还好吗?苏瑞回国之后,你们都很少来我家玩了。
是啊。
他回答,然后他们又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两秒。
呃,要聊聊吗?威廉最终问,他扭头让妹妹先拿着挑好的货品去结账,他们两人在沃尔玛旁边的麦当劳里坐了一阵叙旧。
那美国人几乎没怎么变,白净的皮肤闪着红润,一张娃娃脸憨厚又和蔼。
对他来讲,威廉·诺里斯是他初来乍到时的第一个朋友,给了远渡重洋的他相当多的善意。
在遇到威廉·诺里斯之前,他从没想过一个陌生人能够这样不求回报地向他提供生活上的帮助,然后依旧真诚可靠地和他成为朋友。
不仅仅是威廉·诺里斯,他意识到。
苏瑞也是如此。
他们从不觉得这样的举手之劳需要被别人记住,而即便是他的父母,都要把「以后指望你给我们养老」掛在嘴边。
他生命中的人似乎总要朝他索取什么。
「来自儿子的爱」,「说得过去的成绩」,「乖巧懂事的性格」,「英俊的外表」,「父亲的赞助费」,等等、等等。
他总要用自己拥有的并不多的财富去交换什么,无论友善或是利益。
「苏瑞告诉我了。
你们的事。
」威廉·诺里斯是这样开头的。
「……什么事?」瞧瞧你,林鹤洋,真成熟,这种时候还试图装傻。
那美国人很沉重地叹了口气,「他对你很有感觉的,你知道吧。
」
林鹤洋刻意摆出一副高傲的姿态答道,「我知道。
但决定离开的是他。
」
威廉·诺里斯翻了个很大的白眼。
「兄弟,他已经不在这里了,你就别试图在嘴上赢过他了。
」
「他总说和我不是一类人,我们不合适,聊不来、三观不合之类的。
」林鹤洋的语气逐渐变得像个和爸爸倾吐青春期烦恼的青少年。
威廉却对此欣然接受,那美国人点点头说,「是的,没错,他也这么跟我说过。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最新章节预览...
唯有以我心之霸血方入无上进化之天道本已无望考上本科的陈儒,意外开启神秘血玉,得到上古凶妖蚊道人的修炼传承,从而走上了一条绝世进化的道路。从此,我心唯扬,神魔辟易!...
某只金尊玉贵避祸平阳的虎,遇上了穿越而来发誓要脱贫治富奔小康的顾文茵。于是猛虎成犬,谁敢动他家小娘子,咬你没商量!小娘子顾文茵。那个谁谁谁,你什么时候把我给咬一咬?!...
江山如画,人物风流,世界的中心,这里是大唐。刀枪所向,四夷臣服,丝路的起点,这还是大唐。李诚,无力改变这个波澜壮阔的大时代,那就适应这个时代。从西北草原的烽烟中走出,缓缓迈向波诡云谲的朝堂。在外,是战无不胜的将军,在内,则是治国安邦的能臣。在野,他是风华绝代的诗人,乐享山水的隐相。历史的拐点处,安静的离开,任凭历史...
元末濠州城外,朱元璋捡到了一个少年,从此洪武皇帝多了一条臂膀。抗元兵,渡长江,灭陈友谅,伐张士诚。创建大明,光复燕云。我无处不在。从此洪武立国,再无遗憾。大明根基,固若金汤。针对小明王的事情,我们需要采取四阶段战术。首先,我们宣称什么事都没有。其次,我们说或许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我们什么都不用做。再次,我们说或许应...
结婚二年,白相思和丈夫形同陌路。她在酒吧买醉,却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惹上厉瑞行之后,白相思才彻彻底底明白什么叫做背靠大树好乘凉。众人皆知厉家大少爷高冷腹黑,阴狠狡诈,却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宠妻大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