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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知县接过康七的刀,说:“康七,李同奎头上的油,怎么会粘到你身上去了?”

康七浑身瞅了瞅,说:“在哪儿?没有啊?”

知县说:“在右胳膊的袖肘子上。”

康七就抬起胳膊,勾着头瞅袖肘。

一瞅,就立马口吃起来了:“这……这……”

知县知道康七是个街痞无赖,怕他反抗,所以用计先把他的刀给下了。

他喝了一声:“把通奸杀人犯康七给我拿下!”

捕快衙役们都愣了。

可康七心里明白。

他一见昨晚割了头的李同奎还活着,腿就软了,直到知县把李同奎抓起来打入死囚牢,他才安定下来。

可是现在……唉!

夜里杀人时,这李同奎肯定醒着,被他看见了。

他身上立即筛起糠来,筛成糠七了。

康七就被关进了死囚牢里。

李同奎当堂释放。

李同奎感激花狗4次救命之恩,埋殡了鲁莲之后,专程赶到河北曲周,将狗骨挖出,千里迢迢背回家来,葬在怪屯东北角的狼洞沟沿儿上。

又倾尽10年生意所得,在狗坟的前面建一座庙,取名叫义犬祠。

祠中请江西景德镇专门烧制动物瓷器的师傅塑了一个巨大的狗像,白毛如雪,身上开几朵黑色的梅花;狼耳,虎目,蹲踞如二郎神犬。

李同奎几乎天天一炉香,供奉如神灵。

义犬祠建得宏伟,是一座真正的庙,不像哎哦庙那么袖珍,磕个头需趴在庙门外。

但除了李同奎去烧香上供以外,别的没人去。

狗毕竟是畜生,是吃屎的东西。

把狗当神敬,把神亵渎了,把人也亵渎了。

所以,怪屯的人给祖师爷烧香,给地根烧香,给哎哦庙烧香,但都不去义犬祠烧香。

所以,李同奎一死,义犬祠的香火也就断了。

祠上的砖瓦木料,门窗雕饰,今儿这家偷一件,明儿那家偷一件,百年下来,偌大一座祠,竟不见鸿爪雪泥,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义犬祠。

留下的,仅剩一个狗的传说,不为敬祀,只为无聊人消遣无聊。

而年轻人,连这传说也不知道了。

他们无聊时,有电视,有互联网,有迪厅,有酒吧,甚至高尔夫,滑雪场……

附记

写罢《义犬祠》,忽听朋友说蒲松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叫《义犬》。

笔者虽然孤陋寡闻,学识浅薄,然一向以抄袭为做贼,视雷同为行骗,捉笔铺纸时,常一本正经,道貌岸然。

所以,朋友一说,竟面红耳赤,细汗密鬓,怕人疑我做贼,也怕一失足真的成了贼人。

于是赶紧翻《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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