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新历266年。
张骞择勇士百人,以匈奴人堂邑父为向导,受皇帝使命,领大汉节杖,将出使西域。
汉景帝出未央宫门相送。
“张骞,朕寄希望于你,此次出使西域事关百姓福祉,这破荒之路艰难,但你在外面要昭扬我大汉国威,凡事要有大国气度,不要让西域国家小看了我大汉。”
“臣,领命。”
张骞跪在台阶下,掷地有声。
“去吧。”
景帝挥衣袖,看着张骞持节上马,众将士调转马头,身影渐远。
韩岩也在路旁的人群中,注视浩浩荡荡,如同一条匹练远去的队伍,那些马蹄行过略显泥泞的水坑里,留下一连串很长、很远的脚印。
他自己也准备奔波千里去寻找海民,吃自己讲出来的苦果。
想找海民必须去沿海的地方,有吴楚齐燕四大藩王的地盘。
时下的大汉经过七国之乱后,兵败的藩国大部分被废除封国,收归皇帝的统治之下,但那些地方很乱,本地豪强和士族盘踞,与长安派来的官员扯皮,皇帝的命令在这里未必好使。
韩岩想了想,其实找大汉的官员还不如找诸侯给力。
没有参与七国之乱的只有燕王刘定国,也只有他没被削藩。
没有胆量参与诸王叛乱,便说明这位藩王还是很怕皇帝的,朝廷的政令在这里也最好使。
燕王封地位于后世的辽*宁,环渤海,最不缺的大概就是渔民了,在燕国最右边,便是大汉朝之外的汉末政权,烽烟四起,大战不休。
韩岩在长安城里没有朋友,除去刘彻也没什么可留恋的,带着皇帝的诏书,身旁跟两个燕地出生的北军将士,骑着骏马体验新鲜感,后边跟着马车,就这么颠儿颠儿上路了。
要说骑马这事,其实韩岩真不会,但这段时间他已经确认自己有胡人血统,天生对马亲近,再加上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大约是个骑马高手,竟然可以顺手拈来。
只是这马骑的实在太憋屈,单马镫,坐上来以后就跟骑木驴似的,两脚飘忽,无处使力,只能靠抓住缰绳或马鬃,再拿两腿的力量夹马腹来平衡身体。
这时候的骑马高手如果放在后世,大概拿个奥运冠军和玩一样。
除了马镫,连马鞍也没有,要是马儿跑快点,颠吧颠吧,不把尾巴骨拈疼死,也得让两颗蛋恓惶了不可。
还没有马蹄铁,这东西不仅保护马蹄,还能令马蹄坚实地抓牢地面,对骑乘和驾车都很有利。
回到这大汉朝,韩岩突然发现其实自己真的可以当神仙,知识和见闻便是最伟大的法术,随便发明点东西就可以改朝换代,让江山易主。
但目前为止,他不准备把马镫这类搞出来。
一是懒。
二是事不关己。
三是对大汉朝还没有太多的认同感。
来到陌生的异世,除了小心谨慎,面对新奇环境大多是游戏人间的心态。
这么想着,便对骑马这事兴致缺缺。
在马背上扭捏了两下,左脚踩着马镫跳下,拎起袍子直往后头的马车行去,换来两个将士隐隐的鄙夷目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件枪案,一名卧底横死街头。一位办案人,曾在庄严的国徽下宣誓。命运的路口,一位孪生兄弟粉墨登场,引出一段孤独且热血的故事梦回1998!兄弟还在,青春还在,我们从这里再次扬帆起航,铸就下一个辉煌!唯一指定公共账号伪戒...
关于崩天武尊右手掌握惩罚之道,左手拿着天阶神器,身下坐着皇者神兽,习得天阶功法,以雷霆之力段体修魄。看低等界面荒岭界的叶凡,如何踩着所谓天才圣女的尸首一步步成就无上威名!他纵横三界,百战八荒,力压万族,谁与争锋?!!...
万载之前,修真界曾出现一个拥有紫色血液的强者,横扫乾坤,举世无敌,这种血液被称为苍天霸血!万载之后,同样一个拥有紫色血液的年轻少年踏上修真之路,他是否能够继承这种无敌血脉,再次开创一个不朽的传说?...
宿清云为寻修仙的兄长,做了三年道士,上山采草药时,掉下山崖穿越到了魔修界,遇到了被冰封万年的魔尊。宿清云救了魔尊,魔尊却要杀他,阴差阳错下,魔尊被压制了修为,变成了拇指大小。为躲魔修的追杀,他们化干戈为玉帛,许下诺言。魔尊带宿清云入道修仙,宿清云助魔尊重返昊天界。他们从此穿梭各界,寻找通天之路。本文主角性格沉着冷静,温文尔雅,精通刺绣缝纫,在以恶为生的魔修界,一直保持着纯正之心,意志坚定,冷酷无情的魔尊被他的纯然打动,与他师兄弟相称,两人感情慢慢升华,最后水到渠成,结为道侣,成为一段佳话。作者文笔优美,剧情精彩,主角们的感情刻骨铭心,令人心驰神往,配角们也刻画得有血有肉,跃然纸上。…...
神文,上古遗留的文明,复杂万千,每一个字都蕴含天地。这个世界的人研究神文,以神文刻书,入上古遗迹,开启灵智洞天,走向独特修炼之路。一页一天地,一书孕万物。可惜他们只懂用字数来发挥力量,当诗词歌赋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又会怎样?这是一本...
关于陆鸣至尊神殿(又名至尊神殿至尊龙帝)(主角名陆鸣)一代天骄张浩然得到至宝人皇印,却惨遭兄弟陷害,附身于小家族落魄少爷身上。看落魄少爷手握至宝,如何崛起!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活的机会,那我定要报仇雪恨,恣意人生!天才?圣子?若不服我,皆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