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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孔明?”
韦伯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然后脖子往前一伸,一脸的不信任就差直接写出来了,头上如果再来个黑人问号的话就更完美了。
“你确定?”
话罢,韦伯还再次审时了一下自称孔明的男人,然而不管他怎么看,这都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吧?除了头发有点长以外,真的就是哪哪都是英格兰的味道。
甚至于,这个自称孔明的男人说话都一股子伦敦腔,要骗自己好歹也说中文吧!
口音都不演一下就硬说自己是远东的孔明,这是把自己当白痴骗嘛。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韦伯总感觉这个高个子西装男很熟悉,仿佛认识了很久一样,但韦伯却完全想不起来到底哪里有这么个人,最终只能归咎于大脑经典的错视现象了,所谓错视简单来说就是大脑懒得处理现在的信息,直接认定现在遇到的东西是已知的东西。
如果他没有弄错的话,孔明应该是远东地区1800年前的人物吧,而眼前之人穿的却是近代以来才诞生的西装,这怎么想都和1800年前的远东八竿子都打不着才对吧?
总不至于1800年前的三国时代,就已经发明了西装吧?除非孔明不是1800年前的人,而是公元1800年的人。
“我知道你的疑惑,但是无需在意,你只要知道我是孔明就行了。”
说着,孔明吸了口右手夹着的雪茄,“总之,在这场圣杯战争当中我是你的从者,知道这点就足够了吧?”
“但是”
“就足够了对吧!”
见韦伯似乎还想追问,孔明再度义正言辞的说道。
韦伯犹豫再三,最终点了点头。
“嗯嗯。”
——————
第二天,上午。
走在大街上的白宋频频吸引着周围路人的目光,毕竟如果脖子上随时缠着条猫的话,肯定会很引人注目的吧。
本来是想让汤姆跟着自己走的,但很残念的是,汤姆似乎不大习惯一直四足着地行动,走着走着就站起来和白宋并排着走路了,说实话,对于一般路人来说,这种事情怪惊悚的。
然后白宋又尝试了一下拎着汤姆走,这下更好,走着走着白宋就发现,汤姆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被拉得越来越长。
以至于白宋发现的时候,汤姆的下半身已经是变成了足足二十米长的绳子,盘起来都能裹成一卷猫了,属实是很难让人蚌得住,所幸当时周围并没有人,不然就寄了。
各种方法都不行,又不能不带汤姆,这样白宋自己会很没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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