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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座大城市里。
出城往南走到郊外,渐渐地可以看到一片片农田,一座座茅屋,离城越远,茅屋就显得越简陋。
在一片伞松树林里就隐藏着这样一个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
在遥远的古代,它也不是一个豪华的剧场。
那时候,它就是为比较贫穷的人们建造的。
今天,也就是说,在毛毛的故事开始的时候,那座废墟几乎已经被人们完全忘却了。
只有几个考古学教授知道它,不过他们对这座废墟也不再感兴趣,因为那儿再也没有什么好研究的了。
再说,那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名胜,根本不能与城里的其他古迹相比。
因此,假如有几个迷路的游人走到那个地方,他们也只是爬上那一排排野草丛生的座位,大喊几声,拍两张照片,便扬长而去。
接着,寂静就重新回到那石头的圆形废墟上,知了重又唱起另一段没完没了的歌,而这一段与前一段似乎没有任何区别。
本来只有住在附近的人们才知道这个废墟。
他们在那里放羊,孩子们在那圆形的场地上踢足球,晚上,有时候情侣们在那儿约会。
可是有一天,人们忽然议论纷纷,说最近有人住在废墟里。
那是一个孩子,可能还是一个小姑娘。
消息不胫而走,但谁也说不清楚,只说那个小孩大概叫毛毛,或者和这个名字差不多的什么名字。
事实上,毛毛的外表看起来确实有点怪,甚至可能会使那些非常爱整洁的人感到有点望而生畏。
她个子很小,又十分瘦弱,使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判定她究竟是八九岁,还是十一二岁。
她的头发乱蓬蓬的,是沥青般的黑色卷发,乍一看,好像她从未梳过头,头发也从来没有剪过似的;她的眼睛很大,很美丽,也是乌黑乌黑的;脚也是黑的,因为她几乎总是赤着脚,只有到了冬天才偶尔穿上鞋。
那两只鞋也不是一双,对她来说也显得太大。
此外,除了她捡来的破烂和人家送给她的东西之外,毛毛就一无所有了。
她的裙子是用五颜六色的布块缝起来的,很长,一直拖到脚后跟。
外面套着一件肥大的男夹克,袖口向上面挽了好几圈。
毛毛不想把袖子剪短,因为她已经想到了自己会长大。
是呀,谁知道她长大以后还能不能找到一件这样漂亮,又有那么多兜的很实用的夹克呢!
在野草丛生的露天剧场舞台下边,有两间半倒塌的小屋,人从墙上的小洞可以钻进去。
毛毛就在这里安了家。
一天中午,几个住在附近的人来到这里,他们想问问她的情况。
毛毛站在他们面前,怯生生地望着他们,她只担心那些人赶她走。
但是她很快地发现那些人都很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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