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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我看到沈归燕今天的脸色,我真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艾丽莎虽然接待过各种形形色色的客人,但是她最讨厌这种不尊重设计的人,他是一名设计师,她希望来到他这里的所有人都是真诚的看待她手下所有设计师的作品的。
要不是冲着沈家的面子,他压根不会想接沈归燕的这个活。
南风的眼光没有错,沈归南的这套礼服设计很新颖,千篇一律中别具一格才能令人耳目一新。
如果是沈归燕穿着的话一定会在当日大火的,可惜她错过了这个机会,只想着为难沈归南,鄙视他的设计,一点也不为自己着想。
她可以预料到,很快沈归南这位设计师会火遍时尚圈。
“那你倒是想多了,我今天不是刻意为谁解围,我就是看着这件旗袍顺眼而已,”
南风抬眼看着沈归南,眼里有不易察觉的讽刺,“这件旗袍我要了,不过也就是这件旗袍而已。”
这话是冲着沈归南说的,沈归南明白南风这是想告诉他,让他不要再想着让她原谅自己了。
他以为这些日子已经足够的平静,能够面对自己过去的所有错误了,但是看到自己曾经亲密的亲人,用这样的态度跟自己说话的时候。
沈归南不可否认,他还是会难过。
一如既往地不堪一击。
“谢谢。”
他的声音很小,几乎听不见。
但是南风就是看清楚了他的口型,心中仿佛堵了一口气一样,她扭头离开,玻璃门因为她的动作晃动的幅度很大,晃荡了很久。
沈归南仰头,无声的叹了一口气。
艾丽莎看到他心情不好的样子,随意的和他聊了两句之后就离开了。
只有状况之外李梅还在叽叽喳喳的问道,“沈哥,你之前是不是认识南姐啊?哇,她唱歌我好喜欢,我觉得她真的是一个很酷的女孩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酷的女孩子,要是有一天我能够像她一样就好了。”
“她每一次演唱会的门票都很难买,我好几次都没有抢到。”
李梅到底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刚刚从学校毕业,也没有那么多的心眼,一时没有注意到沈归南的情绪,继续喋喋不休的说着,“就是很奇怪了,南风这么酷的歌手,每一次演唱会都会唱一首抒情的歌。
而且每一次都能把我唱哭,很想去现场听她唱一首《思归》。”
《思归》是南风的成名作,是母亲祭日那天写的。
沈归南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安安静静的整理着旗袍,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洒在他的脸上,是那么的安静。
沈归南已经三天没有回家了,白斐雲早就坐不住了,很早就来接他回家,一直在楼下,等到工作室的人几乎都出来了,沈归南还是没有出来,他看了一眼表,现在已经快七点半了,难不成沈归南今天晚上还要加班?他已经独守空房三天了。
白斐雲心道,今天无论如何也得让他哥回家跟他一起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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